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干警活动中心音响视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
来源:本站作者:admin 日期:2020/2/28 浏览:0

公开招标公告

 

广东国晟招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代理机构”)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的委托,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干警活动中心音响视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。

1.

采购项目编号:GSSF20200217BCZ

2.

采购项目名称: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干警活动中心音响视频项目

3.

采购预算:人民币36万元

4.

采购内容

采购内容

交付使用期

类别

最高限价

(人民币/万元)

干警活动中心音响视频

交货工作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全部完成

货物

36

 

4.1

具体内容:详见招标文件《采购需求》。

4.2

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由中标人负责。

 

5.

 

投标要求

5.1

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,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。

 

6.

 

投标人资格要求

6.1

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;

6.2

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;

6.3
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 

7.

 

领购招标文件

7.1

领购招标文件时,须提交的文件

7.1.1

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,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。

7.1.2

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:

(1)三证合一营业执照(或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;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);【复印件加盖公章】

(2)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(提供证明文件);【复印件加盖公章】

(3)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。【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,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】

7.2

领购时间

 

2020年0228日至2020年0305日期间9:00~12:00,14:30~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7.3

领购方式

7.3.1

网上领购:供应商将上述的“领购招标文件时,须提交的文件”,发至我司邮箱(GDGSZB_CO@163.com)。

7.4

招标文件成本费

7.4.1

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(人民币)。可采用现金、微信或支付宝支付,领购后不退。

 

8.

 

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

8.1

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;

8.2

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。

 

 

9.

 

 

投标文件递交时间

 

2020年030609:00 至 2020年030609:30 (北京时间)

 

10.

 

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

 

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70号广州体育学院综合教学楼西侧(广体运动城)8楼806室广东国晟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。

 

11.

 

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

 

2020年030609:30 (北京时间),逾期不予接收。

 

12.

 

本公告期限(5个工作日)

 

自2020年0228日至2020年0305日止。

 

13.

 

发布公告

 

本项目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(www.ccgp.gov.cn)、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(www.cebpubservice.com)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(zbtb.gd.gov.cn)、广东国晟招标有限公司网(www.gdgszb.com)上公布,并视为有效送达,不再另行通知。

 

14.

 

已领购招标文件,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,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。

 

15.

 

联系事项

15.1

采购项目联系人(代理机构) : 麦先生

联系电话:020-38939321

15.2

采购代理机构:广东国晟招标有限公司
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70号广州体育学院综合教学楼西侧(广体运动城)8楼806室

联系人:文小姐

联系电话:020-38939321

传真:020-83622664

邮编:51050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东国晟招标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02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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